日據時期雖然過的不錯,甚至晚上沒關門也沒關係,但地位總是矮日本人一截。遇到與日本人有關的事,大人啊~冤枉啊~
國民政府接收台灣後,來了流氓兵、流氓官,228、白色恐怖,多了很多冤魂....
冤枉、冤魂,真歹命,所以那時候的台灣人可真是歹冤人啊.....
日據時期,阿爸在羅東有參與民團組織。每年會有一次日本警察大人vs民團的武藝交流。
日本人說不能放水、要盡全力。民團台灣人,嗨! 心裡想:死ㄚ本,終於可以出口怨氣了。所以每次只有這個機會,臺灣人總是特別用力摔、用力打,是真的沒在客氣的!
日據後期,皇民化加緊進行。戰爭的關係,食物要配給。
皇民化除了講國語(日語),姓名也要改。不改,配給一個人肉5兩、米一斤;改日本名,搭啵,肉10兩、米2斤(比喻說明)
阿爸當時藥房有收學徒,學徒吃住家裡,若依照戶口人數配給,學徒是沒飯吃的。所以阿爸考慮很久,還是改成日本名。我們姓林,我們家就成了林田家....
1945年日本戰敗,羅東的一位警官在羅東街役場(羅東夜市卜肉後面)交出佩刀。要知道交出佩刀比交出槍還要嚴重,佩刀象徵一個日本人的身分與階級。
這時候一位以前曾被這位警官關過的人衝出來,腳上的木屐猛踹日本警官的胸膛。快被踹死之際,阿爸攔阻說道:以前在監獄,他修理你,也很容易讓你死,但讓你活著出來。如今,你有讓他知道痛就好了,留條生路吧!